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4-05-23浏览量:348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厅字〔2018〕23 号)精神, 切实抓好《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 理的指导意见》(教科信〔2024〕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教科信〔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落地实施,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通知》(鲁教科函〔2024〕19号)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24年5月至6月集中开展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学习宣传《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精神,重在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体制,重在抓好贯彻落实执行,重在遵纪明规守底线,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强化学术不端问题治理,构建健康的学术生态,培育创新文化,涵养优良学风。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工作机制

成立304am永利集团官网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校长、书记任组长,分管科研服务、人力资源、教育教学、学生工作等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科研服务部、教学工作部、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监察处、综合办公室和各二级学院(部)分管科研工作负责人组成。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抓好本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牵头部门:综合办公室;协同部门:科研服务部、人力资源部、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监察处)

(二)加强诚信教育

学校将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在本科生培养环节中强化相关教育内容,加强学生学习效果监测评估。在学生入学、奖励评优等关键节点,开展专门学术规范教育,扣好学生从事科研工作的“第一粒扣子”。强化导师在学生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教育中的关键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日常教育和学术把关。学校在教师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体系中强化科研诚信和科技伦理的规范教育,建立教师科研诚信档案,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在教师招聘引进、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奖励评优、项目申报、参与各类科技活动等重要节点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牵头部门:教学工作部;协同部门: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部、科研服务部、各二级学院(部))

(三)强化政策宣传

在5月份集中举办“科研诚信宣传月”主题活动,面向全体师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培训,各级党政领导班子要专题研究一次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深入学习《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国科发监〔2022〕221号)、《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社科办字〔2019〕10号)以及教育部新印发的《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研究制定有关落实举措。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机制,通过专家辅导、分组研讨、个人自学、典型案例警示等多种方式,警示教育师生遵纪明规守底线,严防学术不端行为发生。本次宣传活动全面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交科研服务部。(牵头部门:科研服务部;协同部门:综合办公室、组织部、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

(四)规范工作程序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研究制定学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规范案件受理和调查程序,明确各类学术不端行为认定与惩处标准,明确材料归档和报送要求,做到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规则清晰、流程规范,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牵 头部门:科研服务部;协同部门:人力资源部、监察处、各二级学院)

(五)严查不端行为

在前期开展撤稿科研论文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对2021年1月1日以来撤稿的科研论文进行“回头看”,重点看调查、认定、处理程序是否严谨规范。对新发现的学术不端问题,要遵循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突出“严”的主基调,对“论文代写买卖”“有组织打招呼”等严重学术不端行为从严从重处理。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责任人,在作出学术不端行为认定和处理的基础上,按照责任人党员、教师、学生等不同身份,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对其作出处分、处理或向有关方面提出处分处理的建议。(牵头部门:科研服务部;协同部门:人力资源部、监察处、各二级学院(部))

(六)强化监督管理

在学校网站开设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在网站及新媒体宣传平台,公布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举报电话、邮箱,畅通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学术成果发表诚信承诺、科研过程可追溯等学术成果管理制度,教师、学生、科研人员在学术成果发表后一个月内,将全部署名作者知情书、实验场所和操作人员、原始数据等信息在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存档备案。(牵头部门:科研服务 部;协同部门:教学工作部、学生工作部、品牌传播部、信息资源部、各二级学院(部))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工作,切实落实科研诚信建设攻坚行动的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全力推进,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学校把学术不端问题列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减分事项,对于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院部,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向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