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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3-18浏览量:561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各项要求,建设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改革

1.完善定期研究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每年至少安排1次专题会议,研究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重大事项,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

2.健全党政负责同志抓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每人每年至少确定1所学校作为联系点,至少到联系点实地调研1次,至少以形势政策报告、座谈交流等形式为师生上思政课1次,帮助解决学校存在的实际困难。完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年终述职必述教育工作制度,将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依法治教、促进教育改革发展、解决教育突出问题、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维护教育安全稳定等作为述职重点内容。

3.强化督导评价和考核。坚持正确政绩观,将教育评价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对各市、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评价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对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考核、奖惩的重要参考。

二、深化学校评价改革

4.完善学校评价体系。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办学方向。推行“基础性指标+发展性指标+创新性指标”评价模式,基础性指标突出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和规范办学,发展性指标突出努力程度、进步幅度,创新性指标突出改革创新、特色亮点。建立不同学校差异化评价机制和生源关联学校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作为学校改进提升的重要依据。

5.优化幼儿园评价。幼儿园评价以办园方向、保育与安全、教育过程、环境创设、教师队伍、克服小学化倾向为主要指标。推进幼儿园分类认定管理。严禁用直接测查幼儿能力和发展水平的方式评估幼儿园保教质量。

6.规范中小学评价。中小学突出教师队伍建设成效和育人实际成效,重点评价学校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规范办学、开齐开足课程、全面落实课程标准、提升教师评价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学业负担、校内课后服务、安全管理、社会满意度等情况。义务教育学校评价突出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学校评价侧重办学特色和多样化发展、办学质量达标。系统推进中小学办学质量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

7.改进职业学校评价。围绕服务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符合职业教育特色的评价机制。突出德技并修、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重点评价校风学风、教育质量、就业质量、实习(实训)成效、实际贡献、“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健全政府、行业企业、教师、学生、专业机构等共同参与的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机制。

8.完善高等学校评价。围绕服务重大国家战略、满足区域发展需求,重点评价高校创新驱动、服务贡献、人才支撑、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支持各地实施高校服务地方和行业贡献度评价,推进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发展。根据高校发展愿景、功能定位、学科专业等,完善精准定位、分类错位、特色多样的高校评价机制。统筹教育教学、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强化关键办学指标常态化监测,进一步优化省属高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实现方向引领、问题反馈、改进提升、奖励激励等效果。

三、深化教师评价改革

9.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弘扬教育家精神,重点评价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突出全环境立德树人成效评价。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落实教师荣誉制度,强化正向激励,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健全师德负面清单制度,强化师德失范行为警示通报,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其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10.突出教书育人实效。将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重点评价教师落实课程标准、规范教学行为、开展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提升教学效果等教学实绩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能力。完善各级各类教师教学工作量评价标准,细化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落实高校教授为本(专)科生上课制度。探索职业生涯周期评价,开展学科组、年级组等团队评价。积极推进代表性成果、实际贡献评价。

11.完善教师分类评价。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重点评价教师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中小学教师评价突出学科育人,把提升课堂思政、教学实施、科学评价等能力作为关键指标。职业院校教师重点评价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双师”素质,将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培训)和服务产业发展作为重要指标。普通高校教师突出教学、科研、服务等不同导向的评价,考虑不同类型层次和学科领域,设定差异化评价标准。完善与教师分类相匹配的评聘制度,提升精准度和科学性。

12.强化一线学生工作。制定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参与学生工作责任清单,健全教师全员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全员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高校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上思政课、联系学生具体要求,并作为其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当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四、深化学生评价改革

13.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健全覆盖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全学段全类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坚持有教无类、因材施教,推行学生各年级学习情况全过程纵向评价、德智体美劳全要素横向评价,强化评价激励、诊断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发展、差异发展。

14.完善德育评价。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评价学生家国情怀、理想信念、责任担当、心理品质、行为习惯,综合考虑地区、学校、学段、性别、年龄等因素,设定德育评价指标。改革德育评价方式,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多维度、多渠道收集学生表现情况。

15.改进学业评价。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学业质量要求,重点评价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沟通和合作能力。完善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有机结合的学业考评制度,统筹考试、作业、监测和日常评价,持续开展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强化结果运用。坚决破除简单用分数评价学生的做法。强化实习(实训)考核,确保学生足额、真实参加实习(实训)。

16.强化体育评价。完善日常参与、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考查机制。完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报告书制度,客观记录学生日常体育参与情况、体质健康监测结果,定期向家长反馈。科学设定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推动高校在招生测试中增设体育项目。将体育纳入高校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开设研究生体育公共课程,学生体质健康达标、修满体育学分方可毕业。

17.深化美育评价。实施中小学学生艺术素养测评,重点评价学生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稳步推进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艺术技能测试结果不作为美育评价的主要依据。高校学生修满至少2个公共艺术学分方能毕业。

18.健全劳动教育评价。细化劳动素养评价制度,落实劳动清单制度。全面客观记录课内外劳动过程和结果,加强价值体验认同、劳动习惯养成、劳动品质和精神的考核。

19.健全拔尖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拔尖创新人才早期发现、特殊遴选机制,重点考察学生创新潜质和实践能力。探索实施个性化教育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制度,加强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在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方面的衔接。

20.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坚持正确育人导向,稳慎推进落实中高考改革,深化考试命题改革,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丰富试题形式,重点考察学生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中高考录取的重要参考,全面实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同批次录取,逐步改变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录取学生的倾向。健全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招生机制,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职教高考制度。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五、深化用人评价改革

21.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落实平等就业要求,坚决克服各类形式的就业歧视,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进一步深化高校“预聘—长聘”制改革,扩大实施范围,完善人才评价制度,优化人才成长支持机制。

六、强化组织实施

22.建立落实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制定任务清单,落实改革责任。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问责追责。

23.鼓励探索创新。支持各市、各级各类学校稳妥开展教育评价实践探索,组织实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评价改革项目或试点。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做好宣传推广。

24.强化专业化建设。落实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等多元主体参与评价机制,健全各级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引入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评价。加强教师评价能力建设和考试命题队伍建设。强化评价结果导向作用,推进指标简约化。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教育评价、教育测量等相关专业。推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教育评价改革。

25.营造教育健康生态。完善全环境立德树人机制,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引导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建立教育评价提醒机制、监测机制和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机制,破除“五唯”顽瘴痼疾。统筹各类教育评价活动,减少多头评价、重复评价,规范和减少进校园活动,减轻基层和学校负担。引导新闻媒体加强对科学教育理念和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增进社会共识,坚决杜绝传导不正确评价导向的各类宣传、炒作。

(信息来源:山东省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