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2
8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304am永利集团官网校园电子邮箱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3-21浏览量:219

为确保304am永利集团官网校园电子邮箱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学校师生的利益,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对外交流、管理和服务环境,提升学校的品牌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邮箱的开通与管理

第一条 本办法所指的电子邮箱是指学校免费提供的qdhhc.edu.cn域名下的电子邮箱,要求教职工和学生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对外交流中使用。邮箱分为三类:

1.部门电子邮箱(默认名:部门名称首字母@qdhhc.edu.cn)

2.教职工电子邮箱(默认名:OA登录名@qdhhc.edu.cn)

3.学生电子邮箱(默认名:学号@qdhhc.edu.cn)

第二条 部门可根据需要申请部门电子邮箱,部门电子邮箱使用仅限于办理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业务,必须委派专人负责使用和管理。部门邮箱申请须通过OA系统中的“部门(单位)校园邮箱申请流程”进行办理。已申请的部门电子邮箱停止使用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通过OA系统中的“部门(单位)校园邮箱停用申请流程”办理邮箱停用手续,使用部门在此期间完成数据备份。

第三条 在职教职工的电子邮箱无需个人申请,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信息由信息资源部统一开通。新入职教职工的电子邮箱每年根据人力资源部提供的教职工信息进行批量开通。

第四条 在校学生的电子邮箱无需个人申请,根据学籍信息统一开通。新生的电子邮箱根据每年教务系统提供的新生信息进行批量开通。

第五条 所有用户应在邮箱开通公告发布一个月内在网页端登录邮箱并绑定微信,绑定微信后可实现扫码登录。在邮箱设置中可添加手机号,添加之后可实现手机验证码登录。出于账号安全考虑,只建议使用微信扫码登录和手机验证码登录这两种登录方式,不建议使用账号密码登录。

第六条 邮箱开通后180天仍未登录激活的成员邮箱,会被系统自动禁用。

第二章 用户守则

第七条 各单位(部门)代表学校办理对公业务要求全部使用304am永利集团官网校园电子邮箱,不得使用其他私人邮箱。

第八条 教职工及学生个人邮箱仅限本人使用,部门邮箱仅限本部门指定邮箱用户使用,用户需对以该邮箱进行的所有活动负责,严禁将邮箱转借他人或其他部门使用。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计算机、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遵守所有使用电子邮件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不得利用学校邮箱分发垃圾邮件或与学校业务无关的商业邮件。

第九条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学校邮箱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条 用户因账号转借、密码保管不当、传输涉密信息等不当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用户自行承担。

第三章 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综合办公室相关职责:

1.校园电子邮箱系统推广与应用中的组织协调工作;

2.其他与电子邮箱系统相关需要协调开展的工作。

第十二条 纪检监察处相关职责:

负责电子邮箱系统的推广和使用过程中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十三条 品牌传播部相关职责:

1.校园邮箱标志的规范工作;

2.部门邮箱的命名规范工作。

第十四条 信息资源部相关职责:

1.校园电子邮箱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2.校园电子邮箱系统的使用培训和指导工作;

3.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的校园电子邮箱用户,可视情节暂停或终止该用户的邮箱使用权,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保障用户个人信息和电子邮件内容的隐私权。

第四章

第十五条 各单位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校园电子邮箱出现安全事故的情况,应立即向信息资源部报告。用户邮箱如收到垃圾邮件、钓鱼邮件等,可将邮件转发至信息资源部邮箱:xxzyb@qdhhc.edu.cn。信息资源部将根据用户所举报的邮件信息,及时调整邮箱系统安全管理策略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相关条款由信息资源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