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宿舍管理,落实“八不准”,规范检查,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电信与商务学院制定了《电信与商务学院关于禁止学生使用违禁物品的暂行规定》,对违禁电器范围、检查方式、没收程序、处理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规定,教师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禁物品,对学生违禁物品的暂扣必须有负责老师填写“学生违禁物品暂扣通知单” 通知学生本人。相关教师收缴学生违禁物品后,应当场贴好标签,登记房号或违禁电器拥有者姓名。对暂扣的违禁物品实行统一登记。学生在放假后可持“学生违禁物品暂扣通知单”、保证书(班主任签字)到负责老师处领回相关物品。学院相关教师对学生违禁物品有暂扣权,暂扣实行“谁暂扣、谁签字、谁保管、谁返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