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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工程实验实践教学中心组织机构
发布时间:2024-08-08浏览量:1919

智能制造工程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实行“统一规划,分工负责”的原则。“统一规划”即以“工程教育”为核心,以“能力培养”为目标,以“强化实践”为手段,培养智能制造产业领域应用型创新型人才;“分工负责”指在实验室建设发展、教学体系与教学内容、方法和手段的改革上,发挥实验室主任、课程负责人的独创精神和自主权,创造宽松的实验教学改革和发展环境,形成了如下管理运行模式:

1)中心实行校、院二级管理体制,实行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各项工作,下设副主任2人。

2)成立由分管教学副校长、教学工作部、财务部、后勤保障部和实验室管理部门组成的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定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等事项,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中心成立校内外专家组成的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中心的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项目等,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会议。

3)中心建立规范化、系列化的有效制度,保证了校企合作、实验教学的有效规范运行。

4)中心实行实验项目负责人机制,实验教学人员按照实验课类别及实验项目实行分组管理,提高了管理效率,保证了教学质量。

5)实验室管理员兼任安全卫生责任人,负责实验教学过程的管理、仪器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保障学校资产的安全与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