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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制造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3-09-01浏览量:161

         第一条 学院教学督导作为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院教学质量自我监控与保障的重要力量。根据《304am永利集团官网教育教学督导章程(修订)》,为进一步规范二级教学督导工作的管理,完善督导工作机制,推进督导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院教学督导的构成

(一)学院设立教学督导组,由学院负责管理。

(二)设组长1名,全面负责学院的督导工作,组长由学院的教学院长担任。

(三)设秘书1名,负责学院督导工作的日常管理及与校质量监控中心的联络工作,由学院质量监控负责人担任。

(四)教学督导员共13名,主要由返聘教授、系部主任、教学比赛获奖人员等构成。

第三条 教学督导的聘任

(一)教学督导由学院聘任,报校质量监控中心备案。

(二)教学督导以在职教师为主。应由具有现代教学理念、教学经验丰富、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

(三)教学督导每两年聘任一次,可连聘连任。

第四条 教学督导的主要职责

负责本院教师教学工作、教风、教学活动、教学管理、所辖专业学生学习及学风的质量督导。

(一)有计划、全方位进行跟踪听课。针对本院(系)所有教师及本院(系)各专业开设的理论教学、实验实训教学、实习与毕业设计等实践课程进行随堂听课。重点跟踪新进校教师、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他们提高备课、教案编写、教学进度安排及课堂教学组织能力,改进教学方法。听课节数每月不少于4节。

(二)每学期开展期初、期中、期末的常规检查。期初以检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情况为主,期中以教学计划、教案、答疑、辅导作业等环节运行情况为主,同时以评教、评学、评管工作为辅。期末以考风、考纪、成绩录入、试卷归档为主。及时将检查结果记录汇总,并公布检查结果。

(三)教学督导组将制定日常教学秩序检查安排表(教学楼、实验楼),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每节课均有检查。重点检查教师出勤、教学组织、上课状态等等,并检查学生出勤、上课纪律等等,既督教又督学。根据日常教学秩序检查情况及时填写教学常规检查表,将存在的问题每周集中汇总,并及时反馈给任课教师。

(四)发掘适合教学比赛的教师,并进行针对性培养;发掘教师教学过程中的亮点与特色,帮助学院总结推广经验。

(五)检查并督促学院执行教学管理文件和制度(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等)。

(六)参与学院组织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教学评优等教学评价工作。

(七)通过座谈或问卷调查方式,收集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对教学及有关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定期反馈并做好记录。

(八)负责督促《智能制造学院领导干部听课制度》的落实工作。

(九)每两周编制一期教学督导简报。

(十)督促检查新进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十一)完善相关的教学督导制度。

(十二)定期开展教学督导交流活动。

(十三)学期末向学院及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提交一份总结报告。

第五条  教学督导工作流程

(一)课堂教学评价:检查教学大纲→听课→学生调查→与教师交流→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跟踪→持续改进。

(二)专业或专项评价:专业或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反馈→整改→跟踪→持续改进。

第六条 教学督导工作机制

(一)应激反馈机制。教学督导在督导过程中发现需要及时解决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老师反馈,对教学效果不好的教师需并填写《智能制造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反馈与持续改进表》报学院教学办公室(或质量管理小组)协调解决或上报学校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工作制度

1.教学督导组每学期不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商讨和交流督导情况,明确工作任务与要求,总结学期督导工作,研究下学期督导工作计划。

2.教学督导应及时向学院相关领导反馈督导情况,以便学院领导实时了解日常质量监控情况。

3.教学督导应定期与校级督导研讨,提出持续改进建议。

第七条 细则实施要求

(一)学院应积极支持教学督导工作;对督导提出的合理意见与建议,应积极配合改进。

(二)教师对教学质量的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向学校质量监控中心申请复议,学校质量监控中心将及时复议。

第八条  教学督导工作量考核:每周听课平均1节,每学期不少于16节,其工作量由所在学院核定上报学校质量监控中心,学校质量监控中心汇总核实后上报人事处统一发放工作量。

第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